泰安某面粉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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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0日 | ||
7月19日,宁阳县法院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泰安某面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面粉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4户债权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参会。管理人、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债权人会议主席、债务人法定代表人、职工代表参加现场会议。 2023年4月25日,山东宁阳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阳某公司)以某面粉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宁阳县法院申请对某面粉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经审查,宁阳县法院认为,宁阳某公司对某面粉公司享有的债权已经宁阳县法院判决确认,且经强制执行后仍未能受偿,宁阳经开发公司作为债权人提起对该面粉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主体适格。该面粉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具备破产原因。宁阳县法院于2023年5月5日裁定受理该案。 会上,合议庭宣读了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并告知债权人的权利、义务及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同时,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作了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财产调查报告、债权审查报告,宣读了财产管理方案和管理人报酬方案,并由有表决权的债权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对财产管理方案进行表决,财产管理方案一次性表决通过。会上通过的方案同步上传至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充分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增加了案件的公开透明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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