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中院关于全面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十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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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30日 | ||
为全面推进我市“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攻难点,治痛点,疏堵点,显著提升司法服务质效,让人民群众办理诉讼服务事项“一次办好”“零跑腿”,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网下一起办,推出以下十条具体措施: 一、全面推行互联网+智慧法院建设。按照“一张网”“能网上不网下”的要求,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行网上办、一次办、马上办,实现人民群众立案、缴费、保全等诉讼活动“一次办好”“零跑腿”。全面推行网上服务,具体包括以下8项: 1、“网上立案”。自6月1日起,在全市法院诉讼服务网,泰安法院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网上立案”。目前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一审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网上材料提交。8月1日,全市法院可以实现二审、申请再审、申请执行、申请保全、申诉立案等网上立案缴费服务。 2、“网上缴费”“网上退费”。法院诉讼服务系统已经与非税系统完成对接工作,当事人“网上立案”后,通过调用非税系统的缴费平台,借助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中信、招商、邮储网银,可以实现网上预缴诉讼费、网上申请诉讼费“减缓免”、网上自助计算诉讼费功能。实现了两级法院能够同步“网上缴费”功能,极大方便当事人诉讼。 在实现“网上缴费”的同时,对胜诉方申请诉讼费退费的,市法院近期即将出台更为便捷的“网上退费”具体流程。届时当事人通过法院诉讼服务外网提交退费申请,审判系统自动提醒案件承办法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退费申请进入财务系统界面,财务人员复核无误后,系统自动通过外网向当事人推送同意退费通知,并提醒当事人一次性携带退费所需相关材料到法院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实现网上退费“一次清”。 3、“网上保全”。10月31起,当事人登录法院诉讼服务网,泰安法院微信公众号“网上立案”系统,可以直接申请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人民法院网上对申请材料、担保事项审查审批,对资金冻结、不动产查封等部分网上可以查询的业务,可以通过执行系统“一键实施”。 4、“网上送达”。立案时全面完善当事人信息档案,明确当事人网上网下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直接通过电子邮箱、手机短信、微信等当事人预留网上送达地址“一键送达”,提高送达效率。 5、“网上调卷”。随着全市法院系统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实现,自10月31日起,全市法院二审上诉、申请再审、申诉案件,将全部实现电子卷宗网上移送、立案,一般不再调取纸质卷宗,审判流程各个环节效率显著加快,因调卷难导致的二审、再审案件程序漫长将彻底解决。 6、“网上办案”。深度应用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成果。在总结试点的基础上,全市法院将全面实行不予立案、管辖权异议等二审程序性案件网上办理,即在网上立案、网上调卷的基础上,实行网上阅卷、网上开庭(听证)、网上研究、网上会签、网上签章、网上送达、网上公开、直至网上归档,所有办案程序一律网上进行。极大提高程序性案件审理效率,有效缩短整个案件审判周期。 7、“网上打印”。当事人通过身份或密码核对无误后,对人民法院网上或公告送达的各类电子法律文书、材料、回证等,可以直接下载打印接收,一键完成回执。 8、“网上信访”。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已经于9月10日正式上线。当事人在家中就可以网上进行信访登记,反映信访问题、或预约法官视频接访,法官可以直接在网上收取申诉信访材料、网上办理、网上答复,实现信访人“零跑腿”。当事人只要在申诉平台登记一次,平台即可同步获得当事人的所有案件资料,无需当事人反复向各级法院重复提交。 二、建设全时空服务的24小时法院。市法院在机关西门南侧建设了24小时法院,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通过24小时法院内的自助立案一体机、案件查询一体机、文书查阅打印一体机等各类自助诉讼终端等设备,实现自助办理立案、上诉、申请再审、申诉、缴费、退费、材料提交、流程追踪、材料打印、送达确认、类案查询、法律查询、风险评估、胜负预测、法官预约、庭审查询等20多种自助诉讼服务,实现诉讼业务“自助办”“一键办”。 三、当事人自行选择诉前解纷方式。全市法院已经全面推行人民法院特邀律师、代表委员、专家学者、人民调解员等特邀调解制度,引入多元社会解纷力量参与诉前调解、诉讼调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专业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对所有民商事案件在立案前先通过“分调裁”系统对其进行难易系数评估,根据评估得分和系统建议,对适宜调解的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当事人可通过法院建立的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和特邀调解员名册,选择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主持调解,人民法院也可委派(委托)调解员调解。对调解成功案件申请司法确认的,人民法院灵活运用管辖措施,统一指定法院司法确认,实现民商事案件司法确认类型全覆盖、两级法院全覆盖,司法确认一律依法免收诉讼费;调解成功后申请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的,在一律减半收取诉讼费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依法使用诉讼费减缓费措施,实现诉前调解方式“可选择”“少跑腿”“零诉费”或“省诉费”。 四、严格落实“一次告知”制度。为确保两级法院立案登记提供“一站式”“一次告知”服务,市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集中监控平台,通过已经在全市两级法院立案窗口完成布控的远程视频设备,实现对全市两级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工作动态时时监控,确保对申请立案、申诉信访、法律援助等提交材料需要补正的,严格落实一次告知,确保窗口诉讼业务一站式办理、一次办好。 五、实行院庭长首接负责制。市法院在实行院领导信访窗口带班接访的基础上,全面实行院庭长值班接访首接负责制,院庭长对首次接待的初信初访案件“一办到底”,对重信重访案件或直接承办或“一督到底”,直至案结事了。没有入额的综合部门庭室负责人对首次接待的信访老户(诉讼程序已尽仍然上访的人员)“一包到底”,直至息诉罢访。 六、推行律师代理申诉“调查令”。年初市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律师代理申诉工作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代理申诉律师在审查申诉案件中,因工作需要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由法院授权代理申诉律师进行调查取证。要求两级法院专门审判团队,要在接到律师调查令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由团队负责人签发调查令。调查取证后,律师应在5日内将调查收集的全部证据及接受调查人填写的回执提交人民法院。律师因故未使用调查令的,应当在调查令载明的有效期限届满后5日内,将调查令缴还人民法院入卷。调查令制度充分利用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申诉信访矛盾化解优势,发挥了律师事实调查、收集证据作用,促进关键证据、难题一次查清,减少群众“重复访”。 七、全面推行远程视频接访。通过已经建成的全市8家法院全覆盖的远程视频接访设备(下一步也可通过法院APP),当事人在当地法院即可和市法院、省高法院、最高院的法官进行远程视频约谈,反映诉讼事宜或申诉信访,足不出户即可实现与最高法院、省法院、市法院法官面对面交流,实现案件诉讼或申诉信访“零跑腿”。 八、建设与人民群众没有距离的诉讼服务大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把诉讼服务中心变成为人民群众进行法治宣传、分享法治经验的公共场所,成为城市的名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在一楼服务大厅集中设立特邀律师、人民调解员等特邀调解员工作室,方便调解工作,方便工作、接受监督。 2、在服务大厅负一楼,设立一个宽敞明亮简约的现代化电子阅卷室,摆放3台电脑及打印设备,为当事人和律师阅读、打印、拷贝电子卷宗提供方便。 3、服务大厅二楼西侧,设立一个集打印、邮寄、送达于一体的文书送达中心,所有法律文书经法官电子签章后,一键点送送达中心完成打印和送达,提高送达效率。 4、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优化诉讼服务环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在原有各种便民服务的基础上,增加或改进以下服务功能、措施:(1)大厅设置桶装水,方便群众健康饮水;(2)提前开放大厅15分钟,减少群众等候时间;(3)提前开放大厅冷暖气,关心群众健康;(4)安装云柜服务设施,实现材料收转自动通知当事人和法官;(5)改进和规范、监督市法院信访介绍函的使用,以免当事人重复跑腿;(6)全面、规范录入来访信息,方便大数据使用;(7)配备纸笔和与写字台匹配的高脚椅,方便当事人书写;(8)实现了两级法院信访网络与审判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案件、来访信息一键共享;(9)加大网上立案宣传力度,在大厅向人民群众发放明白纸,一看就会操作。 九、升级12368电话服务功能。(1)重新启用12368诉讼节点短信通知功能,避免当事人反复来访询问;(2)重新启用12368热线当事人与法官短信互动功能,方便联系法官;(3)加强12368热线咨询功能。聘请资深从事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的退休法官,通过12368热线解答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难题。(4)完善12368热线自动应答功能。将尽快开发12368热线24小时自动检索咨询万问万答题库,满足人民群众多元法律需求。 十、公布“一次办好”立案清单。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创新完善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服务功能,总结全市各类诉讼材料标准和诉讼业务办理要求,规范全市法院“一次办好”立案清单,通过诉服大厅、诉讼服务网、泰安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渠道发布“一次办好”立案清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全面的“一次办好”服务事项,为优化泰安市营商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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