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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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1月30日 | ||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0日在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朱云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和走在前列的定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法定职责,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一、以更高的站位,维护大局服务发展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新收案件93391件,结案95894件,同比分别增长11%和19.7%。其中,中院收结案分别为8877件和9070件,均创历史新高。 一是全力以赴保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出打击重点,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855件4941人,判处五年以上重刑犯217人。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涉众型侵财犯罪,审理了受害群众达1000余人的赵某等63名被告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害群众近万人的东岳灵芝公司特大传销等一批涉案金额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维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审理省人大财经委原主任委员刘士合、省政府驻京办原主任窦玉明等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38件,追缴赃款赃物及非法所得1.64亿元。严格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办结案件1278件,裁决不予减刑假释10人。依法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赦工作,对60名符合条件的服刑罪犯予以特赦。中院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二是重拳出击扫黑除恶。依法从严从重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受理涉黑恶犯罪案件33件299人,已判决28件255人。肥城市法院依法审判了有重大影响的张宸、赵文菊等3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两级法院涉黑恶案件均由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中院成立工作专班,逐案跟进、精心指导,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不凑数、不拔高、不降低标准,确保每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坚持除恶务尽,突出“打财断血”,加大对涉黑恶财产追缴没收力度,判处罚金等财产刑1633万元,追缴赃款赃物4.7亿元,有力铲除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中院审理涉黑恶案件经验做法被最高法院刊发推广。 三是凝神聚力促发展。坚持平等保护,依法调节经济关系,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一审商事案件 13629件,标的额339亿元。研究制定《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意见》《共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协作意见》等文件,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依法维护金融稳定,持续深化“增信贷、降不良、打逃废、树诚信”行动,审结银行借款、民间借贷、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等案件11382件,标的额52.9亿元。中院促成泰安某银行与某公司涉案金额1.4亿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达成和解协议,取得较好社会效果。组织“加强贷款监管维护金融安全”专题调研,向金融机构提出防范“逃废债”建议12条措施,得到积极回应,收到良好效果。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新旧动能转换,依法妥善审理泰安昆仑天然气公司等破产案件6件,处置不良债务1.2亿元。山东联合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入选全省十大典型破产案例。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72件,中院以法定赔偿最高限额判决侵害“九牧王”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的某公司赔付1000万元。服务保障开放型经济发展,依法审理涉外商事案件15件。 四是依法治市筑和谐。落实全面依法治市要求,坚持依法裁判与协调化解并重,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554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4件,决定赔偿金额100余万元。创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两级法院全部建成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共化解行政争议380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率同比提高20个百分点,市委书记崔洪刚对中院加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建议作出批示,市委、市政府“两办”予以转发。积极参与全市“双招双引”、创城迎检等重点工作和擂鼓石大街、岱北广场改造等民生工程建设,审结征收拆迁、棚改旧改等案件85件。协同做好“e租宝”、瑞和公司等非法集资涉案款物发放和全市房地产遗留问题专项整顿、涉军停偿及善后案件处置等工作,全程提供法律指导。依法打击“套路贷”和虚假诉讼,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宁阳县法院审理的石某等8例虚假诉讼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营造诚信守约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邀请90余名行政机关负责人观摩庭审,组织15家省市媒体走进法院体验“今天我当班”,开展法官宣誓、“向人民报告”法院开放日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公众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 二、以更实的举措,践行宗旨司法为民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为民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获得感。 一是在切实解决执行难上持续用力。两级法院全部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任务如期完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对标先进,建机制强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执结案件33493件,到位金额85亿元,实际执行到位率等四项核心指标位于全省前列。围绕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集中开展“暖心冬日”涉民生、涉党政机关和涉金融案件等专项执行活动,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达98.9%,共为金融机构清缴欠款9.2亿元。顺利执结泰安某银行与外地某公司4900万元金融借款案,依法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涛批示肯定了全市法院维护金融安全的做法。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依法穷尽调查措施的前提下,严格规范“终本”程序适用,“终本”案件合格率100%。加强失信惩戒,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079人次,限制高消费29275人次,拘传拘留、追究拒执犯罪1562人次,2800余人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义务。强化执行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新泰市、泰山区、肥城市三个法院分别被表彰为全国、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单位。 二是在推进生态泰安建设上持续用力。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大力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221件。其中,审理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犯罪等刑事案件78件169人。积极参与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与公安、检察、环资部门协作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和违法案件联动办理机制,全力服务保障生态绿色发展。泰山区法院依法判处故意毁坏泰山中天门“迎客松”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强化“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恢复性司法运用,岱岳区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人李某对遭其毁坏的30余亩林地进行生态修复。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举措,审结各类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件,决定赔偿近2000万元用于生态环境修复。中院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一起因倾倒危险废液致使土地受到严重污染的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判令李某等人支付土壤修复等费用1520余万元。中院审结的山东省环保厅诉某公司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书获全国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一等奖。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报告,给予充分肯定。 三是在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上持续用力。聚焦民生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妥善审理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纠纷1553件;审理劳动争议1606件,追回劳动报酬2800余万元。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全面推行调解前置、冷静期和人身保护令等机制,发布家事审判白皮书,审理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等案件8483件,调撤率49.1%,离婚案件和好率同比提升11个百分点。中院和东平县法院分别在全省、全国家事审判工作会上作经验介绍。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整合诉讼服务大厅、24小时自助服务区等平台,建设集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一站通办、减轻诉累。全面实现网上立案,将更多司法服务由线下转移到线上办理,当事人可随时随地通过网上操作立案。全市法院网上立案率达98.75%,保持全省领先。中院作为全省跨域立案改革试点法院,已实现全国跨域立案全覆盖。 三、以更大的力度,深化改革提质增效 面对案件持续大幅攀升、办案任务日趋繁重的形势,全市法院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促进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一是向司法责任制改革要质效。细化司法人员权力清单,进一步强化合议庭、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健全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明确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监管职责,做到有序放权与依法监督相统一,新型审判权力运行和监管机制更加完善。顺利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庭室统一整合为10个内设机构,91%的力量充实到审执一线。强化职业保障,在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支持下,法官等级晋升如期完成,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内生动力不断激发。全市法官人均结案246件,同比增加34件;一审服判息诉率90.4%,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 二是向“分调裁审”改革要质效。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主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两级法院成立8个诉调对接中心,在村居社区设立诉调对接服务站34处,联合职能部门组建道路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等专业性多元化解中心17个,诉前分流案件2700余件,诉前化解率21.9%。对诉前调解未果的案件及时登记立案,根据难易程度分别导入不同程序审理,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两级法院48个速裁团队办结一审民事案件6349件,平均审限27.9天;危险驾驶、一般故意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速裁平均审限4天,当庭宣判率100%。19个专业化团队适用要素式审判方式审结民间借贷、物业纠纷等案件2187件。 三是向信息化建设要质效。以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应用为重点,推动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司法管理等工作深度融合。狠抓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各诉讼节点无缝衔接,上诉、申诉案件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工作效能大幅提升。推行网络司法拍卖,网拍各类标的物601件,标的额14.2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3770余万元。泰安龙曦酒店网络拍卖吸引近2万名网民围观,187人设置拍卖提醒,该标的最终以4.6亿元成交。以公开促公正,强化“四大公开平台”应用,共公开审判流程信息48839件,庭审网络直播7512次,网上公布裁判文书90870篇,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四、以更严的要求,锤炼党性锻造队伍 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按照“五个过硬”要求,着力打造让党委放心、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一是坚守初心使命,把牢正确方向。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理论武装,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党建引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立党建与业务工作联述联考联评制度,实施“党建+品牌”战略,先后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文明创建志愿服务等活动48次,促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中院被表彰为全市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并连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 二是持续正风肃纪,涵养政治生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委实施办法,聚焦“四风”问题新动向,加大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对中院机关和基层法院督查3次。开展“廉洁司法、担当作为”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函询约谈制度,中院共开展警示教育18次,廉政谈话80余人次。坚持以制度管人管案管事,构建起司法责任制下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保障公正廉洁司法。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违规违纪干警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三是强化素能培养,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对下监督指导,通过制定类案指引、发布典型案例、发改案件评析等,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庭审观摩、理论研讨、优秀文书案例评选等活动,全面提升法官“五个能力”,先后有10篇调研文章、4篇裁判文书、6个优秀庭审和典型案例在全国、全省法院获奖。中院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深入开展“七赛七比”、寻标对标和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活动,激励广大党员干警干事创业、争先进位,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中院被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表扬为“先进单位”,全市法院7名干警被授予“全省审判业务专家”,1名干警获评“齐鲁最美法官”,全国模范法官钱继红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被市委表彰为新时代泰山“挑山工”标兵。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进一步强化与代表委员联络沟通,通过走访座谈,邀请代表委员见证国家宪法日宣誓、参观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专项视察等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办结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关注事项16件,办结率100%。 一年来,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方面重视、关心、支持的结果,是人大代表监督帮助、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新的形势任务,与“走在前列”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相比,我们在司法理念、能力作风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有的案件审理质量、效率还不够高,审执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不够紧密;司法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有待持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还存有薄弱环节等。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决胜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加强审执工作和自身建设,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一是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法院工作主动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三是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推进两个“一站式”现代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强化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更高期待和要求。四是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坚持党建引领,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正风肃纪,推进重心下移,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本次会议精神,以新时代泰山“挑山工”的责任担当,只争朝夕、不负韶华,戮力同心、砥砺奋进,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泰安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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