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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1)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30日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6日在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朱云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工作理念和新时代泰山“挑山工”的责任担当,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诚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特别是面对突如其来的严重疫情,秉持“不让公平正义因疫情受阻”的理念,积极推进云端审判,把疫情对审执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全年共新收案件101505件,结案107206件(含旧存),同比分别增长8.7%和11.8%,双双突破十万件大关,再创历史新高;结案率96.8%,结收比105.6%,均列全省第一名;法官人均办案276件,同比增加30件;中院收结案分别为9297件和9788件,同比分别增长4.7%和7.9%,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抓重点、攻难点,持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泰安建设

  ——坚决筑牢安全稳定防线。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336件3326人。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51件333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及以上刑罚55人。依法从重从快审理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9件,其中,新泰法院从立案到宣判仅用两天时间办结全省首例妨害疫情防控寻衅滋事犯罪案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好评。积极参与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依法审结南亚某国留学生贩卖毒品等涉毒犯罪案件32件。中院被表彰为全市禁毒人民战争成效突出集体。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犯罪案件135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舌尖上的安全”,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涉民生领域犯罪案件20件40人。坚决惩治贪腐犯罪,审结山东省政府驻京办原主任窦玉明等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7件,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黑恶案件37件332人,实现“案件清结”目标。认真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不凑数、不拔高、不降格,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围绕“六清”“六建”专项要求,突出“打财断血”“黑财清底”,所有涉黑恶案件财产全部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到位金额2亿余元。加大“线索排查”“线索清仓”力度,共向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56条,审理涉“保护伞”案件6件。肥城法院被推荐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围绕“行业清源”,向有关部门提出32条司法建议。其中,中院起草的加强我市农贸市场规范化法治化管理的建议,被最高法院简报刊发。

  ——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33处人民法庭在多元解纷中的前沿阵地作用,主动强化与基层自治组织、调解组织、仲裁机构的对接,积极参与“无讼”社区(乡村)创建,助力打造源头预防、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全市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数量同比下降1.7个百分点。秉持有解思维,通过常态化接访、互联网导入、信息化管控和类别化处置,推进涉诉信访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纾民困、解民怨、暖民心、强监管、促质效”的愿景。涉诉赴省进京访同比下降86.3%和52%,化解三年以上赴省进京重点信访案件31件。严格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程序,办结案件985件,裁决不予减刑假释8人。认真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回访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青少年犯罪率逐年下降。

  二、稳预期、促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当好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设者。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5014件,标的额216亿元。主动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对涉及法院的指标项目,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全力做好全省营商环境测评工作。制定《司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意见》、落实市委《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方案等司法文件,不断优化诉讼服务、强化权益保障。中院审理的一起涉知识产权案件入选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坚决惩处侵害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犯罪行为,让各类市场主体安身、安心、安业。对一起社会关注的涉民营企业负责人经济犯罪案件,经依法审理,有关机关撤回犯罪指控。强化善意文明司法理念,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不利影响。中院在办理一起某产业园项目工程款纠纷中,灵活采取提供保函方式代替冻结银行账户、查封项目土地的保全措施,有效保障该省级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组织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清理查封土地专项行动,盘活土地资源19宗1100余亩,帮助31家企业破除发展用地障碍。积极参与“增信贷、打逃债、降不良、树诚信”专项活动,向全市金融机构发出《关于在合同中约定送达地址并确认其法律责任的建议书》,破解金融案件送达难题,审结信用卡纠纷、借款等涉金融案件4551件,助力维护金融安全。专题调研分析民营经济50强企业涉诉情况,提出对策建议11条,帮助企业防范风险。建立涉重点企业联络制度,做到“主动服务、有求必应、无需不扰”。依法审理涉外案件7件,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扩大对外开放新格局。

  ——当好新旧动能转换的护航者。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对市场主体的救治和退出功能,积极推动设立泰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出台《破产案件备用金管理使用办法》,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破产工作机制,审结破产案件31件,化解不良资产23.9亿元,熔断担保债务18.4亿元,释放土地资源225亩,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探索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努力通过重整制度拯救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肥城法院通过破产重整程序帮助某房地产公司实现“重生”,化解8亿余元债务危机,保障了200余户购房债权人和企业职工权益。优化执行转破产衔接机制,受理“执转破”案件20件,标的额27.4亿元。岱岳区法院两起执行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省法院善意文明执行十大典型案例。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合签订《山东中西部十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跨区域交流协作的框架协议》,健全完善诉讼标的额50 万元以下知识产权案件由高新区法院集中管辖机制,审结涉“红星二锅头”“山楂树下”等知名商标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725件,服务保障创新发展。

  ——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者。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120件,助推法治城市创建。全力服务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和迎胜南路改造等民生工程建设,妥善化解征地补偿、城建拆迁等纠纷案件183件。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4.2%,“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成为常态。市政府副市长鞠向群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取得良好效果。主动与行政机关开展联合调研、专题研讨,综合运用司法建议等方式,助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导向作用,召开新闻发布会13次,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45个,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惠民生、聚民心,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打好民生保障持久战。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妥善化解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0671件。巩固家事审判改革成果,完善离婚冷静期、家事调查、家事调解等制度,审结家事纠纷案件8279件,促进家庭和谐稳定。加强劳动权益保护,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审结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等纠纷案件1490件,为群众追讨欠薪1.05亿元。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依法审理涉“三权分置”、农村承包合同纠纷等“三农”案件536件。加强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9件,决定赔偿213万元,为89名刑事被害人家属、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272万元。联合通讯公司为困难涉诉群众参与网络庭审提供免费手机流量,让群众在点滴中感受司法关怀和温暖。

  ——打好精准执行攻坚战。深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执结案件39884件,执行到位金额112.9亿元,“3+1”核心指标保持高水平运行。聚焦做好“六稳”工作,服务“六保”任务,加大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债务、涉金融债券、涉民生等案件集中执行力度,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执行活动60余次。中院依法出具法律文书,帮助某集团公司核销不良债务18.68亿元。严格落实涉民生案件“三优先”原则,执行到位金额2.8亿元;依法支持政府遏制乱占耕地行为,共办结违法占用耕地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97件,为守住耕地红线、筑牢粮食安全屏障保驾护航;执结涉党政机关案件50件,到位金额1.62亿元,有效维护司法权威和政府公信。积极推行执行通知前置、预处罚预失信告知、执行悬赏等做法,进一步破解查人找物、财产查控等难题。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98万例,对8.95万余人次在招投标、融资信贷、高消费等方面予以限制。狠抓执行队伍作风和执行规范化建设,强化“三统一”监督管理,加大“一案双查”力度,执行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宁阳法院改革执行办案模式,建立团队分段负责、集约办理的工作机制,强化各流程环节衔接制约,取得强监督、提质效的良好效果。

  ——打好绿色生态保卫战。自觉践行“两山”理念,围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审结一审环资案件1371件。其中,审结破坏环境犯罪案件53件131人,环境公益诉讼案件6件。中院审理的一起土壤污染责任纠纷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推行“惩防并举、修复为先”的恢复性司法,广泛适用补植令、增殖放流等替代修复方式,促进绿色再现。中院依法审结陆某等10人在东平湖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判令被告人承担受损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向东平湖放流价值150余万元的鱼苗。东平法院依法审结张某某等9人非法采砂破坏黄河岸边防洪山体犯罪案,起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保护一方”的良好效果。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综合改革,指导全市7个基层法院全部挂牌成立环境资源法庭(巡回法庭),在东平、新泰等地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4处,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东平法院积极探索专业化审判、多元化治理、规范化恢复相结合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模式,最高法院予以刊发推广。

  四、转模式、促创新,持续推动司法改革走深走实

  ——纠纷化解一站式。自觉从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审执工作提质增效。着眼于打造分层递进的纠纷解决模式,把完善“分调裁审”改革作为一号工程,实现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坚持“诉非分流”制度化,对诉诸法院的民事行政案件,在保障当事人诉权、尊重当事人意愿前提下,实行诉前分流,积极引导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坚持诉调对接规范化,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等非诉解纷机构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对接机制,邀请31家社会调解组织 139名调解员入驻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贯穿诉前、诉中全过程,共分流调解案件20683件,调解成功8563件。坚持繁简分流高效化,全力推进简案速裁、普案快办、繁案精审,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调解员”模式,两级法院建立33个民事调解速裁团队,共结案15659件,占同期同类案件的42.6%;速裁法官人均结案522件,平均办案天数4.3天。《人民法院报》整版报道了我市法院速裁经验做法。

  ——司法服务集约化。坚持用“最强力量、最好场所、最优服务”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打造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四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次办结,更好满足群众多元高效便捷解纷需求。以提升诉讼服务系统性和集约化为目标,统筹制定诉讼服务标准、操作规范,实行“小前台、大后台”的服务模式,与市司法局、市律协合作,在全省创新引入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做法,将分散在法院各部门、各环节的送达、保全、鉴定、评估等13项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向诉讼服务中心集中,实现统一协调管理、集约办理。中院诉讼服务建设2020年综合指标排名位居全省中院第一,在全国410家中级法院列第15名。

  ——网上办案全流程。加大智慧法院建设应用力度,建成全流程、全节点、实时运行的无纸化网上办案系统,立案、诉调、审理、执行等所有流程形成闭环,26个节点清晰明确,当事人参与诉讼和法官办案均在网上进行,院庭长全程网上监管,初步实现办案模式从笔墨时代到信息化时代的转变。全年共受理网上立案申请10.6万件,20%在工作日以外完成;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当事人可就近选择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减少往来奔波。送达用时由原来的平均15天转变为一键送达,当事人可以第一时间获取案件节点信息和诉讼文书。借助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系统等智能辅助工具,实现司法人员部分工作量的信息化替代,为当事人和办案法官双向服务、双向减负。

  五、强基础、固根本,持续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

  ——忠诚为本,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中院班子成员带头围绕10个主题开展辨析讨论26次,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坚决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化党建引领,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把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设在团队,先后组织开展“到一线•肩并肩•战疫情”、微党课大赛等主题活动100余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加强,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成效进一步彰显。中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

  ——严以贯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等活动5次。严格防止干预过问案件,启用“三个规定”记录平台;落实任职回避,对直系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6名干警调整岗位。全面做好2020年市委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建立整改清单48项,已整改落实43项。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制定《四类案件监管办法》,选聘15名执法执纪监督员,系统构建监督管理机制,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在国泰民安之地打造司法清明之境。

  ——实字托底,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围绕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健全完善与人员分类管理相适应的教育培训体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做好民法典衔接适用培训工作,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1期,培训570人次。组织庭审观摩、理论研讨、优秀文书案例评选等活动30余次。加强对下监督指导,组织对口业务培训,制定审判业务指导文件15个,发布参考案例19个,提高基层司法水平。增选员额法官7名,全部充实基层法院,补充司法辅助人员31名,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以“六专四室”建设为抓手,全面强化司法警务工作。广大党员干警踊跃参加“击鼓再奋战、攻坚当先锋”活动,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岱岳区法院徂徕法庭庭长钱继红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系此次山东法院系统唯一受表彰人员;泰山区法院速裁法官逯元丽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中院少审法官范红艳被表彰为“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负责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进一步强化与代表委员联络沟通,建立定向结对联络工作机制,聘请代表委员担任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执纪监督员,通过走访座谈,邀请代表委员见证国家宪法日宣誓、参观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专项视察等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办结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关注事项21件,办结率100%。中院在全省法院监督联络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一年来,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方面关心、重视、支持的结果,是人大代表监督帮助、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始终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担负着定分止争的职责,处理的都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事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与群众期盼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全市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前瞻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还不能与时俱进地适应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需求,有的案件质量效果还不够好;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能力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2021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全面加强审执工作和自身建设,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一是深耕政治建设,进一步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深谋服务举措,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实效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泰安法治泰安,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三是深植为民理念,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推进诉讼服务升级,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切实加大执行力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四是深推配套改革,进一步彰显司法公信。不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智慧法院建设应用水平,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提质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五是深化全面从严,进一步强化过硬队伍建设。持续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专业训练,不断提升党员干警“七种能力”。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完善防范廉政风险的机制措施,更加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百舸争流千帆竞,借海扬帆奋者先。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同心同德干事业、攻坚克难抓落实,为服务保障泰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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