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民生小案件 化解社会治理大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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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07日 | ||
岱岳区法院 孙春晓 细微深处见真章。小案件里有大政治、小案件里有大民生。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作出重大部署,强调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对基层人民法院来说,基层治理就是要办好一桩桩一件件涉及民生的小案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治理制度。基层人民法院的案件大多是一个个的小案件,但这些小案件中却承载着彰显法院“公正与效率”的重要使命,我们必须要坚持做到“小案不小办,小案认真办”,才能真正的实现为人民谋幸福。 小案不小办体现了党执政为民的政治理念。民之所向,政之所行。近年来,我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过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幸福生活。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治性是第一位的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要求。人民法院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坚持党的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贯彻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每一项举措,体现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每一个环节。基层人民法院处在司法办案的最前沿,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直接,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是政治案件,都体现执政党的政治理念,影响执政党的政治基础。俗话说“一场官司,三辈子仇”。一起小案件,对法院来说也许司空见惯,但对人民群众来说,可能就是关乎一家人的头等大事,越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件,越能让老百姓体会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件,是体现党执政为民的重要窗口。 小案不小办是完善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司法水平的逐步提高,社会环境日趋和谐稳定,危及人民群众生命与重大财产安全的犯罪逐步减少,但是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小案件的数量却是居高不下,寻求司法救济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途径。尤其是对基层人民法院来说,一两千块甚至几百块的案子数量占据了相当一部分比例。这种小案却实实在在关系大民生,已成为影响公众安全感和幸福感的重要因素,办好小案能让群众受益,办好小案能让百姓点赞,只有扎扎实实办好每一件小案,才能贏得民心。小案办理不慎,就有可能演变成舆情事件,办好小案既是社会治理的根本要求,同时也是关乎民生、回应群众的具体方式,更是推进和谐社会、平安建设的主要体现。 小案不小办有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构建具有强大感召力的核心价值观,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长治久安”“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就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办好人民群众切实关心的小案件,不仅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感,更是能够实现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以案弘道、以法为媒,让小案件发挥大效应,通过司法案例让崇尚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和全社会的良好风尚,让热点案件的审理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让司法裁判成为辨是非、护正义、有温情的保障,用有力量、有温度的司法裁判回应人民群众期盼,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公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自觉,能够进一步彰显人民法院坚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助力实现良法善治和社会长治久安。 “小案不小办”不只是说说而已,我们身边的法官也是在用实际行动这样去做的。近日,山口法庭成功调解了6起劳务合同纠纷,2021年3月至12月,某劳务工程公司雇佣李某等6名农民工从事绿化工作,当时双方约定到中秋节支付总工资的一半,春节前将当年全部工资结清,但该劳务工程公司一直未支付相应劳动报酬。为讨回“血汗钱”,李某等人多次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信访,但均未能予以化解,最终选择诉至法院维权。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某劳务工程公司取得联系,充分考虑到农民工弱势群体追讨薪资的处境,从法、理、情多方面分别与原、被告做工作,最终,通过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悉心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共识,被告同意分期支付原告劳务费。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并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该6起案件从立案到调解仅仅用了5天,真正实现了用高效快捷的方法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不仅维护农民工的“薪”,也温暖了他们的“心”。就是这样一起一起小案件,让我真正的认识到“小案不小办”的核心要义,也驱动着我向着“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目标前进。 小案不小办就要求我们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审判根基。法院工作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也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注重讲政治与讲法治相融合,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更好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对待身边的每一个“小案”,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知得到。 小案不小办就要求我们坚持和创新枫桥经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将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立足审判职能,主动作为、服务大局,打破“坐堂问案”审判方式,推动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建立协同联动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合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营造文明和谐新风,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用心、用情挖掘案件背后的故事,用法理与情理从源头上化解当事人的矛盾,让每一起小案都能够在“案结”中解“心结”。 小案不小办就要求我们做到释法明理,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一次公正的司法判决,胜过千次空洞的说教。用好法官说法,以专业的形象赢得“人民满意”。大力传承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通过法官说法、巡回审判等方式,练好“铁脚板”、用好“电脑版”,开展公开庭审、现场答疑、法治宣讲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释法明理,让老百姓知法懂法用法;通过典型案例、示范判决、公开宣判等形式,集中宣传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老百姓知晓社会主义法治的积极意义。把法言法语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真正把刻写在浩如烟海的法条中的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个鲜活的案例里。把每一件具体案件的办理,作为一次释法说理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用有力量、有温度的司法裁判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关怀和温暖。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作为年轻法院工作者,我们既要有老法官不惧艰辛的模范精神,又要有年轻人敢做敢想的思维特质,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当成“天大的案件”办,要像钉钉子一样钉住每一个案件,处理好法、理、情之间的关系,坚持“案卷即答卷,卷卷见担当”,“小”案“大”办,助力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的 “最后一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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