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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8)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15日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7日在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朱旭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全市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及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奋斗目标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全面加强审执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更加有力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市法院收结案分别为66590件和64672件,同比增长11.1%和7.9%;其中,中院收结案分别为6482件和6496件,结收比达到100.2%。

  一是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把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各类犯罪。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623件,判处罪犯3348人。突出打击重点,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霸治痞等专项行动,审结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案件1624件,有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加大对职务犯罪打击力度,共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96件,坚决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及涉扶贫领域贪污、挪用公款、骗取低保、危房改造资金等犯罪,持续强化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案件64件,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案件23件,保障了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法惩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审结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犯罪案件60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防范化解四类风险为重点,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共化解涉诉信访积案52件,化解率达94.2%。

  二是着力服务改革发展。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8702件,同比上升8.1%。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及时研究制定司法服务保障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建设、文明创建和治理违法建设行动等意见,增强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适应高新区、泰山景区管辖区域调整实际,相应调整了基层法院立案管辖范围和审判力量,实现了司法服务的及时跟进。依法审结买卖、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等合同纠纷3053件,促进市场规范有序发展;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清算等案件6件,规范“僵尸企业”市场出清,促进优胜劣汰、转型升级;依法审结各类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案件5063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审结“泰山国际马拉松赛”网络域名纠纷等知识产权案件233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涉外商事案件“精品审判”工程,依法审结新加坡天力集团与山东某公司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纠纷系列案等涉外商事案件7件,优化了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

  三是着力保障民生权益。高度重视民生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共审结就业、医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涉民生领域一审民事案件18458件,同比上升9.7%。加强“三农”案件审判,审结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案件268件,保障促进农村发展。畅通劳动者维权通道,依法审结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等劳动争议案件1276件,切实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依法审结了省环保厅起诉的山东某公司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该公司支付生态损害赔偿款及其它费用745万余元。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总结出以家事审判中心为平台、以专业化团队为支撑、以“心理疏导、亲情修复、多元化解”为内容的家事审判模式,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共审结家事案件8411件,促进了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四是着力促进法治建设。坚持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并重,共审结资源、城建、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一审行政案件641件,国家赔偿案件78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22件。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大对征地拆迁、行政执法等行政争议的协调调解力度,妥善审结涉及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旧城改造等案件48件,取得良好效果。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通过邀请行政机关观摩庭审、开展司法建议等方式,有效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二、开展执行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效显著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既是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也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庄严承诺。全市法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一是依靠党委领导,推动形成整体合力。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市委常委会听取中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汇报,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28个相关部门在8大类55项协助执行方面的具体职责。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协调领导小组先后召开4次会议,研究解决疑难问题,推动指导工作落实。中院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出台协调联动文件。通过各种方式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理解、配合、支持执行良好氛围,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

  二是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对照“四个基本”目标,两级法院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聚焦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等重点,精准发力,能执尽执,共执结案件18471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7.4亿元。建设全市法院统一指挥、运转高效、内外联动的执行指挥中心体系,组织开展涉民生、涉党政机关执行和“百日执行攻坚”等集中清理、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落实网络查控、财产申报、失信被执行人“限高”等信用惩戒措施,加强对有关人员评先树优、任职“两代表一委员”等资格的失信审查。2017年两级法院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0965人次,拘传、拘留1927人次,对5人追究了刑事责任,先后召开7次执行新闻发布会,发布45起典型案例,彰显了“失信必惩”的强大震慑。全市法院实际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同比分别提升26.5%和12.4%,其中涉党政机关案件全部执结。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促进执行规范化建设。树立“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改进执行作风,提高执行效率。把执行流程的每一个环节都纳入可查可控范围,坚决纠正消极执行、乱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以规范促公正,以规范树公信。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导致“执行不能”的案件,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努力做到既依法严格执行,又注意策略方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深化司法改革,人民群众司法公正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是建立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在顺利完成员额法官遴选的基础上,按照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的原则,中院组建17个合议制审判团队,基层法院组建291个独任制审判团队,促进人员配置最优化、办案效能最大化。建立新型办案机制,落实合议庭、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取消行政化的案件审批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加强对审判权监督管理,制定院庭长、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权力清单,完善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议事规则和案件质询定责制度,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统筹做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等综合配套改革,确保了改革整体稳步推进。员额法官年均结案169件,同比增长34.1%。

  二是全面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发挥各类专业解纷平台和基层组织作用,推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相对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为群众解纷提供更多选择和更大便利。深入践行“四心工作法”,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打造网上网下互联互通的诉讼服务体系,及时提供接访、诉讼风险提示、立案、调解、法律援助等个性化服务。深化案件繁简分流,中院建立“审前调解+简案快审”工作模式,基层法院推行法官工作室、“分调裁”、要素式庭审等做法,进一步缩短办案周期,减轻当事人诉累。保障发挥律师在代理申诉、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维护合法权益。推进司法救助制度化,完善司法救助举措,全市法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0件,发放救助金229万元。

  三是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建成覆盖两级法院的云数据中心,集中汇集全市法院司法数据信息,全面反映审判态势、案件质效,实现质效管理多维立体、可视化延伸。加快建设“智审”、语音识别等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为法官提供类案推送、文书纠错、数据分析等智能服务。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深化审判流程、庭审直播、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共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9806份,完善网站、微博、微信、网络司法拍卖系统等多元公开体系,人民群众了解、参与、监督司法活动更加简便快捷。建成启用减刑假释远程办案平台,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112件,实现了减刑假释案件的全程网上办理、全面依法公开。

  四、落实全面从严要求,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加强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成立全市法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意见,建立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重效率、勇担当、作表率”主题活动,坚定党员干警的理想信念和法治信仰,确保了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按照贴近审判实践、强化能力训练、提高培训质量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有效提高广大法官认定事实、驾驭庭审、适用法律、文书制作能力及科技应用、群众工作和社会沟通本领。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打造特色阵地平台,开展文化创建活动,先进文化的引导示范作用有效发挥。加强对下指导,强化督导检查、类案指引和质量评查,统一裁判尺度,改善基层办案条件,提高基层司法水平。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司法廉洁。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态度和决心狠抓纪律作风,强化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坚决整治“庸懒散骄”等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员额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廉洁司法教育,开展“廉洁司法大家谈”活动,使广大党员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查处干警违规违纪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一年来,全市法院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策部署,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汇报。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沟通,通过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专项视察等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中院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及关注事项7件,办结率100%。

  总的看,2017年全市法院工作持续保持向好发展态势。共有26个集体、44名个人获省以上表彰,岱岳区法院法警大队被最高法院命名表彰为“全国优秀司法警察集体”,6名干警分别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法院“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和“泰安市十大法治人物”。有5项(条)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刊发或在省以上会议作典型发言。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在思想观念、司法能力和司法作风等方面还有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法院收案持续增长,审判任务更趋繁重,办案压力日益加大;基本解决执行难仍需持续加力;司法改革后法院管理运行模式还需进一步磨合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干警违规违纪苗头隐患依然存在等。对此,我们将下大气力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市委“走在前列、位次前移”的目标要求,着力增强司法服务实效,着力提升公正司法水平,着力加快司法改革步伐,着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努力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更大作为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围绕中心大局工作,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法治环境和服务环境,努力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二是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以更高标准提升司法公信。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完善机制措施,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努力在更高层次实现公平正义。三是深入践行为民宗旨,以更实举措回应群众期盼。把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在服务保障民生、加强诉讼服务等工作上聚焦发力,努力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四是始终坚持固本强基,以更严要求建设过硬队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固根本,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要有新作为,新征程要谱写新篇章。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以昂扬向上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砥砺奋进,奋力开创新时代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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