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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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15日 | ||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23日在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朱旭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做好审执工作,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一、忠实履行司法职责,审判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各项审判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266328件,审执结262068件,标的额411.4亿元。其中,中院收案26011件,结案26062件,标的额167.3亿元。2016年,全市法院收、结案分别为59913件和59952件,同比增长8%和8.3%。其中,中院收、结案分别为7078件和7102件,同比增长32.1%和26.2%,均创历史新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泰安建设。五年来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2084件,判处罪犯17672人,同比增长7.9%和26.7%。积极推进法治反腐,共审结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71件,特别是精心组织,依法审判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副局长孙鸿志、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宋晨光、菏泽市政府原副市长刘国生、枣庄矿业集团原总经理王明南贪污贿赂等一批大要案,有力促进了反腐败斗争。依法严惩严重暴力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杀人、放火、抢劫、盗窃等案件9086件,切实增强了群众安全感。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斐梵国际”系列传销案、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962件,维护了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深入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涉黑、邪教、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犯罪等专项整治活动,充分发挥了刑罚震慑作用。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完善“三审合一”工作机制,建立“四维”标准体系,健全圆桌审判、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协同做好缓管免人员回访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促进提升了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依法调节经济关系,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五年来共审结一审商事案件84445件,标的额202.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3%和127.5%。围绕全市“转调创”“一轴一带”等重点工作,深入调研了解司法需求,研究制定了司法保障“富民强市”建设、服务创新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意见,切实增强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妥善审结涉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等纠纷589件,提供了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纠纷50759件,维护了正常金融秩序。审结山东煤矿泰安机械厂等企业破产、兼并、重组等案件8件,促进了企业优胜劣汰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涉泰山文化、泰山石膏、“红双喜”等知识产权案件1128件,助推了创新驱动发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商事案件49件,优化了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障民生权益。五年来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77933件,同比增长39.4%。坚持“以家为本、亲情修复、多元化解”理念,积极探索家事审判的专业化、精细化改革,审结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案件42927件,有效促进了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审结涉环境资源保护案件460件,保障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平等保护劳资双方权益,审结劳动合同、劳动保险等劳动争议案件2960件,促进劳资关系和谐。加强“三农”案件审判,审结涉农村土地流转、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案件1418件,服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及农民工“讨薪”等案件,畅通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完善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及其他困难当事人司法救助机制,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提供司法救助金230余万元,缓减免诉讼费970余万元。 ——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监督支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新《行政诉讼法》,严格履行司法审查职能,既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有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五年来共审结资源、城建、治安、政府信息公开等一审行政案件4180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487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0件,其中一起行政案件被评为全国法院信息公开十大案例。创新审判机制,建立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和行政争议协调和解等制度,促进了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延伸审判职能,推行联席会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通过败诉案件评析、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等方式,助力提升了行政执法水平。 ——依法公正文明执行,彰显法律权威尊严。我们坚决贯彻最高法院从2016年起“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部署要求,强化措施,攻坚克难,全力向“执行难”宣战。五年来共执结案件61132件,标的额176.8亿元,同比增长33.2%和193.1%。积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和信息化大数据的作用,综合运用征信网站、新闻媒体、电子屏幕等平台曝光2.3万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出境出行、高消费等8大类55个方面予以限制,初步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和涉民生、金融、党政机关专项执行等活动,组织“雷霆风暴”“假日执行”等集中行动,执结了一批“钉子案”“骨头案”。依法惩治拒执犯罪,对1926人实施司法拘留,对16人追究刑事责任。准确把握执行政策,既坚决排除干扰阻力,最大限度实现胜诉权益,又讲究策略、注意方法,不随意扩大执行范围而侵犯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符合“执行不能”条件的案件,严格审查把关,并加强法律释明,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诉讼风险,理解支持法院工作。 二、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公正司法水平稳步提升 2016年是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的攻坚之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改革落地生根,通过改革增活力、提效率、促公正。 ——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实行法官员额制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涉及法院内部利益格局调整,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点和前提。我们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加强政策宣讲释明和思想引导工作,凝聚改革共识,圆满完成法官入额遴选,全市法院共遴选出383名员额法官,确保了队伍稳定、工作有序、改革见效。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审判模式建设,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探索建立新型审判团队,承办法官自主签发裁判文书,让主审法官、合议庭真正成为行使审判权的主体。改革审委会运行机制,减少研究案件数量,充分发挥了审委会的宏观指导作用;实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为法官办案提供指导和咨询建议,帮助法官解决疑难问题。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把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在逐步下放审判权的同时,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建立司法权力清单,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使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突出审委会、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案件审限及流程节点管控,实行发改、差错案件评析问责,促进案件提质增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记录问责的规定,有效防止不当干预,依法保障法官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规则等制度,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平等保护和对待各方当事人, 保障律师依法履职,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提升了公正司法水平。 ——创新完善工作机制。面对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的形势,我们更新理念、勇于实践,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完善诉调对接体系,搭建交通事故、金融、保险等诉调对接平台,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与司法的有序衔接,促进了纠纷多元高效化解;两级法院全部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完成指导分流室、人民调解室、法官工作室、司法确认室“四室”建设,实现了纠纷的梯次过滤和分流解决。积极推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加强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推广要素式审判模式;中院建立二审案件简案快审机制,在基层法院设立速裁庭,建立速裁团队,推行速审速裁。去年全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达67.3%,案件结收比、服判息诉率、发改率等主要质效指标持续平稳向好。 ——深化司法公开民主。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建成启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完善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网络司法拍卖系统等多元公开体系,实行庭审录音录像和互联网、微博直播,建立新闻发布例会制度,广泛开展法官“五进”、法院开放日等活动,架起了人民法院与社会公众沟通互动的桥梁,让人民群众更好地感受、理解、支持司法。共上网公开裁判文书9万余份,互联网直播庭审42次,召开新闻发布会35次,发布典型案例400余起。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扩大参审范围,去年全市人民陪审员一审案件参审率达86%,畅通了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司法的渠道。加强法治宣传和司法建议工作,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功能,进一步弘扬了法治精神。 三、认真践行为民宗旨,司法便民举措有效落实 坚持人民满意标准,创新便民利民方式,积极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践行“四心工作法”,提高群众满意度。从对待当事人的感情态度入手,把严格司法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推广“接待当事人热心、倾听诉求耐心、审判案件细心、解决问题诚心”的“四心工作法”,着力解决对待群众诉求冷横硬推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讨论、“文明窗口创建”、演讲征文等活动,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积极培树先进典型,真正把“四心”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贯穿于审执工作全过程,成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行动,让理性的司法变得更加温暖。 ——充分保障群众诉权,努力减轻群众讼累。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变审查立案为登记立案,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8%以上。本着让群众少跑腿、少花钱、更省心的原则,两级法院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实体化改造,设置材料收转、文书复印、邮寄送达等服务窗口,建成多功能司法拍卖大厅,完善提升相关设施功能,打造了网上网下互联互通的诉讼服务体系。在基层推行巡回审判、车载法庭、远程视频庭审等做法,深入村居社区就地办案,群众诉讼更加方便快捷。 ——依法化解涉诉信访,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完善源头治理,做好涉诉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法律释明、裁判文书说理、思想疏导等工作,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推进诉访分离,完善信访案件导入机制,规范申诉、申请再审办理程序,落实院领导接访和承办法官约访制度,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引导申诉人理性表达诉求。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了四级法院联网对接,群众信访更加便利。多渠道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依法处置非访行为,全市法院信访总量持续下降,信访秩序明显改善。 四、全面从严管理队伍,自身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班子带队伍、抓党建促队建,深入开展“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创建活动,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强化理论武装,素质能力不断提升。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干警争做“合格党员”“合格法官”,筑牢信念之魂,补足精神之钙,坚定职业信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开展岗位练兵、文书评比、技能竞赛活动,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庭审观摩、案例研讨等做法,提高了法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驾驭庭审、信息化应用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我市法警在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考核中获得第一名。 ——强化纪律规矩,司法作风明显转变。积极引导党员干警践行群众路线,增强群众观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导向,组织开展“庸懒散骄”“规范司法行为”和执行款物管理等专项治理活动,坚决整治“四风”和“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制定加强改进作风建设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并狠抓整改落实,广大干警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强化正风肃纪,廉政风险有效防范。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细化责任清单,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和廉政约谈,丰富廉政微信平台、德廉知识测试、“廉洁司法大家谈”等教育载体,畅通举报电话、纪检监察窗口、执法执纪社会监督员等监督渠道,强化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干警,起到了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 ——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根基日趋牢固。落实重心下移方针,坚持政策向基层倾斜、力量向基层加强、工作向基层贴近。加强审判业务指导,定期通报发改、瑕疵案件评查情况,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基层司法水平。加强对基层干警关心关爱,在晋级晋职、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一线倾斜,新录入人员优先充实到基层。投入专项资金新建、改扩建3处基层法院审判大楼和30处人民法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改造142处科技法庭,建成“天平调度中心”,加快电子卷宗、法院专网建设,提升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加强司法技术和文化建设等工作,促进了整体工作发展。 五年来,全市法院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策部署,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汇报,确保了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沟通,通过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专项视察等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中院分别就少年审判、基层建设、司法公开、人民陪审员、行政审判等工作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并及时制定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五年来共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类建议、提案及关注事项396件,办结率100%。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法院干警团结奋进、拼搏奉献,各项工作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态势。共有121个集体、217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中院先后获得7项全国法院系统荣誉,有13项(条)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简报、《人民法院报》刊发推广。六个基层法院分别荣获全国优秀法院、集体一等功等省级以上表彰。5名干警荣获“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与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我们在思想观念、司法能力和司法作风等方面还有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审执工作还存在短板,破解案多人少矛盾和执行难、信访难等仍有较大困难和压力;从严管理的长效机制仍有薄弱环节,个别干警素质不高、作风不佳,甚至违规违纪问题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下大气力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本次会议决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不断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一是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是在为民司法上有新成效。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拓展提升便民诉讼服务功能,继续深化司法公开民主,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三是在公正司法上有新提升。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行新型审判权运行模式和审判团队建设,稳步推进多元纠纷化解、内设机构、人民陪审员制度等各项改革,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四是在队伍建设上有新进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五是在基层基础上有新发展。坚持重心下移方针,完善监督指导机制,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在法官培训、经费保障、物质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向基层倾斜,不断提升基层能力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以昂扬向上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努力为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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