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增专业机构注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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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09日 | ||
2020年5月1日,山东省三级法院安装并试运行了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凡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的专业机构可以承接法院司法鉴定业务,现就泰安辖区内新增专业机构注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各类依法设立的专业机构,根据自愿原则登陆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s://www.rmfysszc.gov.cn)进行注册,凡未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的,无法通过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系统承揽鉴定业务。 二、申请注册范围为泰安辖区内新增申请注册的各类专业机构,已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的专业机构不需重复注册。原则上不批准分支机构的注册申请,但可以独立出具鉴定报告的分支机构除外。 三、申请注册的专业机构应如实填报各项注册信息。需要审批或备案才能执业的专业机构,应当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分支机构申请注册的还需上传具备独立出具鉴定报告资质的证明材料。各专业机构应保证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填报、故意隐瞒等情形,将取消注册资格。 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专业机构随时可以随时网上申请注册,不设定截止日期。各专业机构在注册中或使用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系统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完成网上注册后应及时与我院技术室进行联系。联系人:王建,联系电话:0538-6986271。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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