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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法院顺利执结一起18年执行积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8月13日

  近日,宁阳县法院对逃避执行长达18年之久的被执行人刘某采取强制拘留行动,督促刘某家人当日筹钱履行赔偿义务,顺利执结一起交通肇事纠纷案件,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原告李某及其家属诉被告刘某交通肇事纠纷一案,双方于2001年2月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刘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万余元。后刘某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原告李某及其家属向宁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刘某长期外出下落不明且未查找到可供执行财产,该案一直未能执结,后宁阳县法院不得已启动了终本程序,但始终未放弃对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线索的查找,并与申请执行人建立常态化联系,让其协助查人找物,一旦发现新线索立即恢复执行。

  近日,宁阳县法院收到申请人李某及其家属提供的被执行人已回家的行踪线索,为防止刘某逃脱,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办理了拘留审批手续并火速赶往被执行人家中对刘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但到刘某家后并未发现其本人,执行干警在看到停放在刘某院门口的一辆轿车时,带着合理怀疑责令刘某家人将车辆证件交出,经核实判定该轿车系刘某所有后,执行干警以查封扣押该车辆并继续对刘某进行司法拘留相施压,并对刘某妻子及其父母进行耐心劝诫和法律释明。迫于法院强制执行的压力,刘某家人不得不主动联系亲戚朋友筹钱,并将所有案款全部凑齐交给申请执行人,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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