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法院灵活办案助力县域企业正常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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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1月31日 | ||
近日,宁阳县法院拓宽办案思路,灵活办理一起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执行异议案件,为申请执行人追回货款3.6万余元,促使案件顺利执结,维护了县域企业权益,收到了良好效果。 申请执行人宁阳某工贸有限公司为宁阳县小微企业,2017年与德州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该院。判决生效后,德州某公司迟迟未履行义务,2018年底宁阳某工贸有限公司向该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向被执行人邮寄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均因查无此单位而退回。后申请执行人了解到该公司在未经清算的情况下已注销登记,遂提出申请追加该公司股东王某与杨某为本案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宁阳县法院收到申请书后,考虑到该案标的额虽不大,但申请执行人企业规模较小,又临近年关,决定快立快结助力企业正常经营。该院裁决团队与实施团队配合协作,第一时间进行了立案,依法向王某、杨某送达追加申请书及听证通知书等文书通知其到庭参加执行听证。王某收到文书后主动与办案干警取得联系,但其辩称自己对欠款一事不知情,更是没见过判决书。办案干警详细告知其权利、义务,及不承担法律义务的不利后果,并将其出示了其作为被执行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兼股东签署的收货单等证据。王某见状不再心存侥幸,积极配合参加了听证会,承认拖欠货款事实。听证会结束,办案干警与王某进行了面对面沟通,劝导王某诚信经营。王某听后面露愧色,表示自己愿意还款,希望法院促成和解。经过调解,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利息请求,双方当庭达成还款协议。申请执行人收到货款后撤回了追加申请,该案顺利执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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