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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法院顺利腾空一处涉案厂房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22日

  近日,肥城市法院在执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对一处被案外人非法占用的厂房进行了强制腾空,依法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2012年2月,肥城某食品公司法人吕某,将位于肥城桃园镇一宗土地作为抵押,向肥城市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后公司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债务,法人吕某离家出走下落不明。肥城市法院在受理肥城市农村商业银行起诉后,依法判决吕某偿还贷款26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吕某未按时履行义务,肥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向肥城市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抵押的土地进行评估拍卖,后因无人竞拍而流拍,申请执行人以流拍价517万元接受其财产,抵顶本案相应债务。由于被执行人所欠债务较多,该土地上的厂房一直被其他债务人占用,肥城市法院下发通知要求违法占用人自觉搬离,面对法院强制腾退的坚决态度,占用人迫于压力全部搬出。由于被执行人滞留于厂房内物品种类繁多,清理难度较大,执行人员联系执行辅助力量,在公证人员见证下,对物品逐一清点登记并集中存放,历时4天完成全部清理登记工作,最终完成了涉案土地移交工作,保障了胜诉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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