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党建工作暨基层法院院长座谈会在中院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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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7月15日 | ||
7月11日,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党建工作暨基层法院院长座谈会,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和上级法院近期重要会议精神,就加强全市法院党建工作和做好当前重点工作作进一步安排部署。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旭光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建森主持会议,中院院领导、各部门负责同志,各基层法院院长、审管办主任参加会议。 朱旭光院长指出,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稳中求进、干在实处、勇于担当、奋力争先,政治站位持续提升,服务大局有力有为,审判质效稳中向好,司法改革不断深化,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各项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但与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对此,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切实提高工作标准境界,大力弘扬新时代泰山“挑山工”精神,同心同德干事业,攻坚克难抓落实,推动全市法院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 朱旭光院长要求,要压紧压实责任,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坚决扛起抓党建的政治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全局、抓落实的领导作用,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坚持党建创新、工作创优,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完善考评激励机制,促进全市法院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全面过硬。要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规范司法行为,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 朱旭光院长强调,要坚持争先进位,努力实现法院各项工作“走在前列”。在提升服务大局水平上下功夫,紧紧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这一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专项整治影响法治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在提高案件质效上下功夫,进一步落实办案责任,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改进对下监督指导方式方法,发挥好信息技术在促进提升办案质效中的作用,力争“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在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上下功夫,继续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始终保持声势不退、热度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建立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迈进。 朱旭光院长要求,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学习、宣传、贯彻好《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强化多元解纷平台和机制建设,立足审判职能,搭建功能完善的诉调对接平台,畅通诉调对接渠道,促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与审判执行工作的顺畅衔接和高效流转;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参与推进专业性解纷平台建设,努力实现多元调解的“全域覆盖”。进一步抓好案件分流和速裁快审工作,认真落实省法院民事诉前调解程序若干规定,尽可能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推行要素式审判和示范诉讼模式,大力推进专业化审判,做到类案专办、简案快审,真正落实“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要求。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按照“五个转变”要求,整合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进一步争取党委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积极对接矛盾纠纷一元主导多元化解工作,推动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制,纳入综治考核范围,形成多方参与、协调联动工作格局,促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会上,各基层法院汇报了党建和执法办案等重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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