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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被无牌摩托车撞倒后连遭两车碾压身亡 摩托车驾驶人被判7年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08日

大众网 路人被无牌摩托车撞倒后连遭两车碾压身亡 摩托车驾驶人被判7年

  12月2日,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布了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卢某某无证无牌撞人逃逸,致行人遭车辆碾压死亡案值得关注。

  2018年9月23日4时许,被告人卢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荷花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机场路路口东侧30米处,将路人王某某撞倒后驾车逃逸。5时许,被告人赵某某驾驶小型越野客车行至事故地点,碾压躺在地上的王某某后驶离现场。随后,被告人李某某驾驶重型普通货车行至事故地点,再次碾压躺在地上的王某某后驶离现场。王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卢某某、赵某某、李某某共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某无事故责任。

  高新区法院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卢某某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被抓获归案,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依法对其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赵某某、李某某构成自首,且均已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依法对两被告人从轻处罚。经判决,被告人卢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赵某某、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均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高新区法院综合审判团队员额法官梁猛说,根据交通法律的规定,驾驶机动车上路,应保证“有证有牌”“证车”相符,注意观察道路情况,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下车查看并报警,发现有人受伤应及时拨打120,并在现场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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