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5年1月14日 徐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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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1月19日 | ||
——2015年1月14日在利津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利津县人民法院院长 徐 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县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大力指导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着力点,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完善机制措施,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能,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732件,审、执结2548件,标的额2.4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9.72%、28.23%、5.17%,涉及各类案件当事人7364人。 (一)刑事审判工作。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稳定,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03件,判处罪犯153人,同比分别下降16.93%、17.74%。积极参与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等专项行动,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抢劫、强奸、重伤害、入室盗窃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36件50人,有力震慑了犯罪。依法惩处危害民生犯罪,审结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污染环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案件8件20人,保障民生权益。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造假票面金额高达13亿元、涉及全国31个省市的朱成进等8人制售假发票案,审结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马延滨合同诈骗案、赵建国骗取贷款案,对李景山涉嫌诈骗等犯罪案件依法开庭进行了审理。妥善处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43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权益,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案件调解率达91.67%,有效缓和了社会矛盾。依法妥善审结了李保华受贿案、裴常青贪污案、李庆海玩忽职守案等职务犯罪案件5件8人,推动了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部分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等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适用缓免刑。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6人,开展社会调查、心理干预和庭后帮教,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民事审判工作。坚持依法化解矛盾,保障民生,促进和谐,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346件,同比上升25.79%,正确发挥诉讼调解功能,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民事案件调撤率达62.36%。妥善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370件,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妥善审结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人身权纠纷案件379件,保障民生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基本权益的关切。妥善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追索劳动报酬等纠纷案件44件,维护正常用工秩序,强化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审慎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88件,同比上升41.87%,依法引导民间资本健康规范运行。高度重视群体性纠纷处理,依法审理涉马延滨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系列纠纷案件,做好矛盾化解,积极配合县里开展涉马延滨案件债权债务清理及整个事件处理工作;依法调处102件涉“银座花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未进入诉讼程序的96件纠纷全部诉讼外调解;对157件涉“西湖春天”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依法开庭进行了审理。在群体性纠纷处置上,坚持以依法审理带动诉讼外和解,做到以点带面,有序参与,合法自愿,坚守法治,缓和了社会矛盾,推动了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商事审判工作。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原则,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各类商事案件386件,同比上升28.23%,平均审限同比缩短12天,努力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司法保障。审结金融借款、保险合同等纠纷案件196件,依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审结买卖、租赁合同等纠纷案件129件,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促进市场要素安全、快速流转。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应对,针对经济纠纷案件数量、标的额上升趋势明显,涉众广、影响大的特点,对近年来涉诉经济纠纷进行专项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呈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四)行政审判工作。坚持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并重,审结治安、城建、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等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2件,涉及的行政管理领域进一步扩大。其中,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违法行为9件,占40.91%,维持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8件,占36.36%,在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实现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加强行政诉讼协调工作,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5起案件经协调原告撤诉,占全部案件的22.73%。派出骨干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抚养费征收联合执法等专项行动,先后到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县公安局举办行政执法专题讲座,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推动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五)执行工作。坚持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依法执结各类案件691件,同比上升61.07%,标的额3234万元。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等专项活动,加大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用足用好强制措施,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1506次,拘传、拘留52人次,罚款2人次,对2名情节恶劣的被执行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刑罚。对3名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以涉嫌拒执罪移送侦查,将20名“跑路”被执行人交由公安机关协查和控制,加大打击拒执行为力度,形成执行威慑机制。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以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为平台,开拓信息化执行模式,利用“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1685人查控58700次,涉及存款金额1400万元,执行效率得到大幅提升。加强执行诚信体系建设,依托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92人次,向银行等部门提供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23名失信被执行人因贷款或出行受限主动履行了义务。 二、完善工作措施,努力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 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完善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机制措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和期待。 (一)着力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服务承诺,实行立案窗口工作人员“AB”角、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完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等诉讼指南,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引导;简化案款过付、诉讼费退费手续,缩短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增设储物柜、写字桌、案件查询机等便民设施,方便群众诉讼。加强便民诉讼网络建设,在派出法庭设立当事人服务中心,定期派员到法官工作站值班,派出法庭解决纠纷426起,法官工作站诉前化解矛盾36起,提供法律咨询帮助212人次。关注弱势群体权益,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53万元,积极筹措发放司法救助金17.4万元。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和教育帮扶工作,先后投资30万元用于帮扶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二)大力加强审判管理。将审判质效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强化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和院庭长的监督责任,着力构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继续推行审判质效月通报制度,健全质效动态监控,实行审判执行态势分析制度,促进审判权公正高效运行。认真开展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案件质量评查、发改案件分析等活动,有效杜绝案件瑕疵,提升公正司法能力。在案件数量同比上升28.23%的情形下,各项审判业务指标持续向好,审判执行工作实现了良性发展。 (三)强力推进司法公开。以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为目标,不断推进司法公开建设。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文书、审务公开。改版政务网站,开通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常态化、多点式发布审判信息。全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文书674篇,微博、微信发布或转发信息805次,进行图文庭审直播3次,当事人通过网络便可查询案件审理、执行进度。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小学生及社会公众走进法院、走近法官,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畅通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监督审判工作渠道,增选人民陪审员29名,顺利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目前人民陪审员数量达50人,参审案件393件497人次,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86.75%。 (四)努力参与社会管理。积极防范化解矛盾纠纷,针对规范民间借贷、加强房地产管理等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11条,帮助堵塞管理漏洞,防患未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与县司法局联合召开人民调解员培训会议,推进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初期、解决在基层。扎实开展普法宣传,组织法官担任新型农民学校教师,开展法官进校园、进军营、进机关活动26场次;在陈庄法庭建成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组织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学生、基层干部600余人参观学习;录制法制宣传节目2期,在省电视台“法院在线”栏目播放,以案释法,扩大宣传效果,发挥司法导向功能。 三、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抓党建带队建、转作风提素质的工作思路,强化自身建设各项措施,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坚持教育先行,重在整改的工作思路,通过个人自学、集体交流、听取辅导报告等方式,学深学透文件精神,打牢思想基础。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上门走访、案件回访、发放征求意见函、个别谈心、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找准问题,抓好整改。坚持领导带头,以整风精神开好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四风”问题和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坚持立行立改,围绕立案、审判、执行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20项整改措施,对11项制度进行了规范完善,增强广大干警宗旨意识,养成为民务实清廉的院风院气,构建起了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以理论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提升法官政治业务素质。深化“书香法院”建设,为干警订阅专业书籍,编发《凤凰法苑》刊物,鼓励支持干警加强理论研究。开展评先树优和岗位大练兵活动,修订“岗位标兵及模范庭室”评选办法,对法官工作量每月进行汇总公示,树立标杆、激发活力。1名法官被评为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2名法官被评为全市法院“三零”竞赛活动优秀法官。 (三)加强司法作风建设。部署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确定了30项具体工作任务,以司法作风建设统领全面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公车管理、整顿超标办公用房等问题自查、整改,做到令行禁止。制定关于加强工作纪律、深化“绿色机关”建设等规章制度,加强作风督察,针对庭审、办公、考勤、值班等情况制发联合督察通报18期。全面推行“四心”工作法,召开经验交流会,引导法官以热心、耐心、细心、诚心对待当事人,杜绝“六难三案”问题发生。 (四)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司法廉洁教育,更新廉政展室、廉政文化长廊内容,以廉政文化网为依托,开展廉政教育“五个一”活动,全方位筑牢思想防线。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推行新任职法官廉政谈话、家庭助廉活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案件大回访”工作机制,回访方式、回访覆盖面更加科学、全面,全年对481案867人进行回访,对搜集的31条意见建议进行了治理整改,该做法被市法院作为典型经验予以推广。干警队伍保持了连续20年零违纪的记录。 县法院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作为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一年来,认真落实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坚持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汇报。办结人大代表建议6件,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3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案件85人次。县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工作实施有效监督,专题听取行政诉讼法实施等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5名法官的述职,组织开展了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等活动。人大代表对法官工作和庭审工作评议满意率均达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法院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县法院先后荣获集体一等功等19项集体荣誉和利津人民奖章等42项个人荣誉。尤其是,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这是建院64年来获得的最高荣誉,法院领导班子受到市委主要领导亲切接见,县委专门作出了《关于向县人民法院学习的决定》。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全体干警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有些案件审判质量、效率、效果需要进一步提升;案件数量持续攀升,纠纷化解难度和压力逐步增大;司法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服裁判的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等等。对此,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四、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县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紧紧围绕服务改革发展中心任务,认真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紧跟司法改革方向,全面加强各项工作和自身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忠实履行职责,更加有效地服务改革发展。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提升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依法履行审判职能,落实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严格公正高效司法,妥善审理各类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是坚持公正司法,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准确把握司法改革部署,遵循司法规律,坚守法律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构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继续深化司法公开,提升信息化水平,规范各环节的司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更加全面地保障群众权益。深刻认识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充分发挥法官工作站、陈庄法庭及其法制宣传教育基地面向基层、服务城乡的优势,增强审判工作辐射功能;积极参与普法活动,落实普法责任,结合案件“以案释法”,发挥司法导向功能,树立公正司法形象,营造全民守法氛围。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更好地夯实法院工作发展根基。坚持党的领导,认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廉洁司法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干警落实依法治国要求的积极性,提升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忠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所作决议,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法治利津建设,实现利津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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