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4年2月19日 徐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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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6月06日 | ||
——2014年2月19日在利津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利津县人民法院院长 徐 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上级法院的指导,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大力开展“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为推进全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始终是人民法院的首要任务。县法院坚持依法审判与能动司法相结合,自觉把审判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先后出台了《关于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等相关制度措施,实现了法院工作与大局工作的有效对接。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282件,审、执结1987件,标的额2.32 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7.20%、10.70%、6.42% 。 (一)刑事审判工作。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24件,判处罪犯186人,同比分别增长10.71%、14.81% ,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73人,占39.25%。充分发挥打击职能,从重从快审理强奸、重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震慑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环境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突出打击重点,加快办案节奏,有力推动了平安利津建设的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依法对销售、使用“瘦肉精”系列案件作出判决,其中被告人范光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公布。严惩贪腐等职务犯罪,判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0案,16名原国家公职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在“瘦肉精”事件所涉县畜牧局原工作人员林振国等5人玩忽职守、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的审理中,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案件的处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赞誉。 (二)民事审判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妥善审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切实保障民生权益。审结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各类民事案件1070件。坚持法、理、情相结合,在审理77岁老人郭树芬诉4子女赡养费纠纷一案中,积极协调镇政府、派出所、村委会多次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了赡养协议,发挥了司法对社会道德风尚的引领、示范作用。充分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纠纷案件71件,同比上升153.57%,加大调解力度,用时3天成功调解了利津森化化工有限公司因更换股东引发的拖欠职工工资系列案件22件,涉案工资款全额过付。采取合并审理的方式,集中审理了涉“银座花园”102起集团诉讼案,提高了诉讼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高度重视近年多发、频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坚持依法遏制违法高利贷与维护合法债权并重的原则,妥善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3件,同比上升79.65%,规范和引导了民间资本健康运行。 (三)商事审判工作。坚持依法审判与主动服务相结合,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审结买卖、借款、租赁合同纠纷等商事案件301件,倡导诚实守信的交易行为,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促进发展方式转型,历经努力与多方协调,圆满审结了利德农油棉加工公司破产清算案件,86名债权人依法得到清偿,实现了“无震荡”破产。妥善审结了富利贸易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促使公司股东与相关债权人达成存续和解协议,积极与工商、商务等单位沟通,为公司存续经营创造条件,该公司现已恢复经营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坚持能动司法,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走访企业27家,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及时跟进服务措施,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与依法维权的能力。 (四)行政审判工作。坚持化解行政争议与监督支持依法行政相结合,促进法治利津建设。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61件,加大行政案件协调力度,努力使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解决。依法保障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审查、执结工商处罚等非诉行政案件2件。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在审查河口河务局申请执行非法占用河道行政处罚一案中,发现被执行人系我县招商引资企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最终使该案得到了妥善处理,并为解决类似问题疏通了渠道,为滨海新区建设创造了良好发展环境。与县政府联合组织全县22家行政执法机关召开“依法行政”联席会议,并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推进法治利津建设。 (五)执行工作。坚持高效执行与规范执行相结合,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启用“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了远程化、信息化查询被执行人存款信息,查询609案1118人,查实案款3067万元,执行效率明显提高。探索形成了“四查一搜一告知”制度,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共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036次,查封、扣押被执行人房产、车辆等财产113次,采取搜查措施5次,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72名,拘留、拘传被执行人77人次,对2名情节恶劣的被执行人以涉嫌拒执罪移送侦查。部署开展了“涉金融机构执行案件”、“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等专项清理活动,纳入清理范围的83件案件全部清理完毕。大力开展“规范执行”活动,开通执行短信告知平台,及时告知当事人案件进展情况,使执行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规范。共执结各类案件429件,标的额0.79亿元,实际执结率达79.20%,再次被授予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是全市唯一连续两年获此称号的法院。 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2013年,县法院以提升司法公信、争创一流法院为目标,部署开展了“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确定了25项具体工作任务,以司法公信建设统领全面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提升审判质效保障公信。通过完善审判质效月通报、发改案件季评析和疑难案件周讨论等制度,启用司法文书纠错系统,开展“审理会战”等活动,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全年发改率为1.30%,同比下降0.55个百分点;审判周期同比缩短5天,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注重矛盾化解,狠抓服判息诉工作,坚持裁判文书说理与判前评断、判后答疑、思想疏导相结合,增强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理解和认同;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努力通过调解、和解等手段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达97.44%,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1.63%,执行和解率达31.21%。 (二)落实司法为民赢取公信。认真做好司法便民工作,在汀罗、北宋等乡镇设立法官工作站,定期安排法官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等司法服务,方便群众依法维权。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立足人民调解员培训学校,通过法官授课、案件指导、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进一步畅通信访救济渠道,落实信访责任制和化解时限制,推行法官带案下访等工作方法,切实解决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6件信访积案得到妥善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同比减少15.48%,信访案件数量在全市基层法院最少。充分关注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2.6万元;争取财政支持,积极筹措资金,为困难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信访当事人发放各类司法救助金16.9万元。认真开展党员干部联户帮困和教育结对帮扶工作,组织28名党员干部与汀罗镇龙王庙村101户村民结对联系,倾力为其排忧解难;投资26.3万元帮助利津街道夹河小学修建操场、购置电脑,改善教学设施。 (三)扩大司法公开促进公信。拓宽司法公开的广度,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党校培训班学员等人员走进法院、观摩庭审,让社会公众了解法院工作,培育法治精神。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在新浪网开通官方微博、立案大厅设立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实行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建立电子卷宗,依托信息化技术深化司法公开,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配合县人大常委会重新选任了21名人民陪审员,通过举行人民陪审员供职报告会、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责任感和参审能力,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87件,参审率达88.04%。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建成法官墙、公布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形成多渠道、广覆盖的群众意见反映平台。 (四)拓宽服务领域树立公信。在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同时,延伸司法服务。扎实开展驻企联络员工作,加强对类案、个案的分析研判,撰写中小微企业涉诉调研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积极开展弱势群体维权活动,与县妇联联合开展“妇女维权周”法律宣传,举办“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题巡回法制报告会。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选派资深法官为新型农民学校授课23场次,受教育群众达5000余人。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围绕完善银行信贷制度、堵塞企业管理漏洞、预防职务犯罪等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24份,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1篇司法建议在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评选中获奖。 三、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夯实法院工作根基 队伍建设始终是法院自身建设的重中之重。县法院坚持从严治院、以制治院的方针,坚持不懈地抓队伍、抓管理,全面加强思想、能力、作风和廉政建设,进一步推动了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一)全面提升队伍素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扎实开展“道德讲堂”和四德教育活动,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职业素养。建设院史馆、廉政展室,增强干警荣誉感和责任感。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举办理论报告会、干部讲坛、经验交流会等27期,提升法官知识层次和司法技能。继续开展“岗位标兵”评树活动,每季度评选“办案标兵”、“调撤标兵”、“服务标兵”,大张旗鼓地予以表彰奖励,为干警树立标杆,激发队伍活力。开展庭审专项培训、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法警“技能强化训练月”、速录员和驾驶员技能比武等岗位大练兵活动,扎实提高干警实战能力。定期选派法官到法官工作站为辖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多角度了解社情民意,多途径积累基层经验,增强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二)注重青年法官培养。针对近年我院新招录青年法官较多的实际,探索形成了“三三六三”青年法官培养模式,通过文化引领、专题培训、机制激励等措施,着力提升青年法官司法能力,取得了显著成效,部分青年法官逐渐成长为业务骨干和中坚力量,先后有 8名青年法官被评为“岗位标兵”,占标兵总数的66.67%。市、县有关领导先后对我院加强青年法官培养的做法作出重要批示,《最高人民法院简报》、《人民法院报》等刊物大篇幅刊发了该经验做法,市中院吴锦标院长专门就此批示政治部形成调研组,到我院进行考察座谈,形成了调研报告,在全市法院推广。 (三)狠抓司法作风建设。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意见》,进一步整合完善了请销假、会议、值班等制度,狠抓纪律作风,加强督察通报,制发工作纪律情况督察通报21期。规范庭审活动,对审判人员仪容举止、庭审秩序、文明用语等内容进行督察,编发庭审督察通报18期。部署开展了“案件大回访”活动,成立案件回访工作办公室,每月通过电话、短信、上门走访等方式逐案进行回访,汇总意见建议,整改突出问题。共登门回访当事人126人次,电话回访206人次,短信回访175人次,对当事人提出的26条意见建议进行了治理整改。 (四)推进司法廉洁教育。丰富廉政教育形式,开展了以“廉政动态”、“廉政警句”、“典型案例”、“廉文赏析”、“廉政故事”为内容的廉政教育“五个一”活动,推进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通过签订干警“家庭助廉承诺书”、开展新录用公务员和轮岗人员任前廉政谈话,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和廉政监督卡制度,筑牢廉政建设思想防线,确保队伍不出问题,保持了连续19年干警零违纪的良好记录。 一年来,县法院认真落实县委、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坚持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汇报。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4件,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案件78人次。县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工作实施有效监督,专题听取了民事诉讼法实施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有关领导经常听取工作汇报,视察法院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法院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县法院各项工作保持了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稳步发展的良好局面。一年来,县法院共获得集体荣誉23项,个人荣誉42项,其中,刑庭被荣记全省法院集体一等功,研究室被授予全市政法先进集体,涌现出了全省法院“三零”竞赛活动优秀法官、省级青少年维权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县十佳青年卫士等先进典型。市、县领导先后17次对我院工作作出批示,肯定成绩,推广我们的经验。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全体干警向各位领导、代表、委员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有的案件审理质量不够高,审理时限较长,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结合得不够好;个别干警司法能力尤其是做群众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纠纷化解的难度和信访工作压力较大,尊重和服从裁判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四、2014年工作打算 2014年,县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大力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全面加强各项工作和自身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是在服务大局工作上取得新突破。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特别是“两个同步”目标和“三年倍增”计划,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严格规范、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秩序、促进和谐,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在实现司法公正上取得新突破。认真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落实公正司法第一责任,狠抓庭审和裁判文书两个重要环节,积极构建点、线、面“三个同步”审判质量管理体系,努力做到案件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立案、审判到执行的操作流程严格规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在创新为民措施上取得新突破。在推进信访案件终结、破解执行难题等方面下大力气,积极回应群众的新需求、新期盼。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诉前调解、小额速裁等工作,努力减少当事人诉累。完善法官工作站功能,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强化司法服务,努力提高便民利民实效。 四是在拓展司法公开上取得新突破。健全案件查询系统,完善官方微博,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打造“审判流程公开平台”;链接“中国裁判文书网”,逐步实现裁判文书全部上网,打造“裁判文书公开平台”;进一步完善执行短信告知制度,打造“执行信息公开平台”。 五是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取得新突破。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进群众感情,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巩固青年法官培养成果,进一步提升干警司法能力特别是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继续开展“案件大回访”活动,改进司法作风,完善廉政教育和权力监督长效机制,树立法官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所作决议,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进“两个同步”、实现“三年倍增”、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和谐新利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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