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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3年1月5日 徐峰)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6月06日

  ——201315在利津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利津县人民法院院长    徐  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县法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和“法院文化建设年”两项活动,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一年来,县法院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障服务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司法的权利救济、公权制约、纠纷终结三大功能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坚持依法审判与能动司法相结合,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制定了关于为全县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实现了法院工作与大局工作的有效对接。一年来,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795件(含旧存,下同),标的额2.18亿元。从结案构成看,刑事案件占6.24%,民事案件占47.86%,商事案件占19.44%,行政案件占5.24%,执行案件占21.22%。化解矛盾纠纷,平衡利益关系,成为人民法院的主要任务。

  (一)刑事审判工作。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正确把握宽严的重点和幅度,全面发挥刑罚的惩治、教育、改造、震慑功能。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12件,判处罪犯162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69人,占42.59%。依法严惩抢劫、重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上述案件42件,判处罪犯63人,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为的打击力度,从重从快从严审结了范光、顾致文等非法售卖瘦肉精系列案件7件,分别判处110年不等刑期,并召开集中宣判大会公开宣判,有力配合了县委县政府清理整顿畜产品安全集中行动的开展。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对王诚等3名罪犯判处8年以上有期徒刑,震慑了犯罪。加大对醉酒驾车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惩处罪犯7人,保障了公共安全,遏制了酒驾的多发态势。会同公安、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油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审结“涉油”案件5件,判处罪犯14人,净化了油区治安环境。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推行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员、心理咨询与干预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寓教于审,促进问题少年的改造与转化。我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二)民事审判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加大对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要求法官用群众易听懂的语言、易接受的方式,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审结各类民事案件859件。其中,审结婚姻家庭案件278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329件,上述两类传统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分别为72.30% 83.59%。在正确运用法律、政策的同时,尊重善良风俗,促进了人际关系和谐。高度重视近年多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坚持制裁违法高利贷与维护合法债权并重的原则,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23件,同比上升17.14%。加大民生保护力度,坚持立案、审判、执行、救助四优先原则,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假农资等涉“三农”案件31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审理工作,落实领导包案制度,为28名农民工追讨工资39.63万元,成功调解了韩光勇等11名农民工诉山东荷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案。

  (三)商事审判工作。强化商事审判理念,认真审理在转方式调结构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商事纠纷,积极为经济建设清障除碍。审结各类商事案件349件。注重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审结买卖、租赁、运输等合同类案件153件,倡导诚实守信的交易行为。注重维护金融秩序,依法审结借款、票据、保险等金融纠纷案件189件,同比上升21.15%。针对近年来表现突出的顶名借款、实际借款人逃匿等金融借款案件,根据其涉及人多、影响面广、当事人抵触情绪大等特点,采取上门送达、全程释法、巡回办案等措施综合化解,金融借款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8.31%,自动履行率达80.27%,同比分别上升30.3833.93个百分点,保障了金融市场稳定运行。依法支持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经济行为,快速审结合伙协议、股权转让、公司清算等案件,保障企业有序生产经营,稳步推进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促进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四)行政审判工作。充分考虑行政机关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现实需求,实现支持监督依法行政与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 94件,其中,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占4.26%,对具体行政行为作撤销或变更等处理的占6.38%,经过协调原告主动撤诉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的占89.36%。依法保障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审查、执结非诉行政案件14件, 标的额34.52万元。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推动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分别与计生、国土、卫生等部门围绕行政协调和解召开座谈会。探索建立预防性行政司法机制,及时与行政机关沟通审判中遇到的问题,向县政府法制办提出“规范行政机关行政法律文书制作”的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五)执行工作。坚持内部挖潜与外部借力相结合,在提高实际执行率上下功夫、见成效。执结各类案件367件,标的额1.08亿元,实际执结率达82.29%,执结标的到位率达 92.17%。完善协助执行网络,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协助执行案件67件次,增强了执行工作合力。积极构建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协调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对被执行人信息进行共享,对逾期不履行裁判义务的被执行人,公开曝光;加大对拒执行为的制裁力度,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搜查措施234次,依法拘留、拘传63人次,营造了合力化解“执行难”的社会氛围。深化“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成果,开展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纳入清理范围的86件案件已全部清理完毕。

  二、大力提升审判质效,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公正高效地履行审判职责、夯实自身基础是提升司法公信、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的基石。为此,部署开展了“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审判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有了明显提升。

  一是强化审判管理监督。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是提升审判质效、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大力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将质量监督关口前移;定期召开发改案件评析会,将事后纠错与事前预防相结合。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依托信息化技术,实行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建立电子卷宗,实现案件监管远程化、动态化、全面化。加强审判效率管理,严格扣除审限和延长审限审委会审批制度,杜绝隐性超审限现象,实行办案周期通报制度,督促法官在审限内尽快结案,缩短办案周期。建立审判质效月通报制度,发挥审判管理服务决策和激励干警比学赶超的作用,市中院领导和县委领导对该做法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全市法院和全县执法执纪部门推广。去年,各类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6.04%,同比上升2.33个百分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7件,同比下降68.18%,发改率1.77%,同比下降1.53个百分点,平均办案周期缩短了 9

  二是发挥司法调解优势。结合“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和创新司法调解示范工程,建立全程、全员、全方位的调解工作机制,在实践中总结出了交通事故案件“三划分”调解法、借款合同案件“全程释法”调解法等工作方法。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民商事调撤率、执行和解率分别达到97.56%78.71%40.05% 同比分别上升4.1415.1912.97个百分点,充分发挥了社会矛盾“缓冲器”作用,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积极构建“大调解”体系组织一线法官到乡镇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提高基层调解组织排除、化解社会纠纷的能力,全年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案件37件,促进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

  三是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把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作为司法为民的基础工作。依托立案信访窗口平台,通过设置案件查询系统、置备诉讼指南等12项便民诉讼措施,强化诉讼指导、查询咨询服务,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深入开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工作,落实信访责任制和化解时限制,推行法官带案下访等工作方法,王树祥、王京友等一批信访积案得到化解。坚持一手抓积案化解、一手抓审判质量,注重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去年接待信访21人次,同比减少34.38%,涉诉信访案件在全市基层法院数量最少。充分关注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缓减免诉讼费用 3.56万元,为困难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信访当事人发放各类司法救助金8.70万元。认真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帮助汀罗镇龙王庙村新修公路1300、安装路灯60盏、改造供水供电线路,为村民生产生活提供了便利;建成图书室、举办法律和水产养殖培训讲座,积极引导村民改善种植结构,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四是拓展司法服务领域。在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同时,不断拓展司法服务领域。积极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安排专人参与滨海新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妥善处理涉法问题,不断提高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就规范企业缴纳工伤保险等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7条,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开展“法律宣传垄上行”等集中宣传活动12次,选派业务骨干为新型农民学校授课16场次,切实为群众提供实用的司法服务。

  三、深化法院文化建设,提升队伍素质能力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自身建设,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开展了“法院文化建设年”活动,确定了24项具体工作任务,努力实现以任务促落实,以文化强队伍,提高法院自身科学发展水平。

  一是强化精神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爱我利津、敢于担当、跨越发展”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举行了先进事迹报告会和演讲比赛,引领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政治素养,树立科学态度,培育司法良知。深化“书香法院”创建工作,为干警订购业务书籍135册;改版局域网,开设“法官文苑”、“理论研究”、“书香法院”等文化建设专栏,丰富文化展示载体。隆重举行了首次法官授职典礼,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杜振波出席并为新任职法官颁发任命书,极大地增强了法官的职业尊荣感

  二是强化制度文化建设。制定《庭审行为规范》,规范干警司法言行,改进审判作风。制定《关于开展“岗位标兵”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每季度评选“调撤标兵”、“办案标兵”、“服务标兵”,通过评选确立标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干警争先创优意识修订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等10余项制度,实现审判管理、政务管理及队伍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制发审判质效、庭审督察、工作纪律、信息调研宣传等通报,以通报为依据,促进各庭室及干警找差距促整改争先进。

  三是强化行为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岗位大培训活动,增强司法能力。固定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日”,组织本院优秀法官介绍办案经验、邀请上级法院资深法官授课、组织疑难案件研讨,着力提升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开展速录员、驾驶员技能比武和法警安全检查实战演练,增强干警实战能力;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增强法官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在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我院文书获奖数量最多。岗位大培训工作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简报刊发推广,县委政法委对此作出批示并要求全县政法部门学习借鉴

  四是强化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每周一学 活动,每周精选廉政案例转发全院干警学习;向干警征集格言警句,在楼宇门厅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推进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改建廉政展室,组织干警参观,丰富廉政文化教育载体;组织对新进人员及职务晋升人员进行任职前廉政谈话,邀请纪检领导作廉政建设报告,筑牢廉政建设思想防线;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确定岗位风险等级,制定具体防控管理措施,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努力从制度机制上促进司法廉洁。继续保持了18年干警零违纪的记录。

  一年来,县法院认真落实县委、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坚持重要工作、重大案件、人事任免向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汇报。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7件,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案件57人次,及时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15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141件,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数的46.01%,促进了司法公正与民主。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定期邀请社会公众参观审判场所、旁听案件庭审、监督司法活动;召开律师、人民陪审员座谈会,虚心听取意见建议,逐步改进工作,拓展了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县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工作实施有效监督,专题听取了审判监督等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了法院工作开展。

  一年来,县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被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首批县级平安单位”等荣誉称号,刑事审判、妇女维权、打击涉烟犯罪等多项工作受到表彰,同时,涌现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市法院三零优秀法官、全县十大杰出青年等先进典型省高院、市中院领导分别亲临我院视察工作,并给予了高度评价。这些成绩和荣誉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全体干警向各位领导、代表、委员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的领域需进一步拓宽;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需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强化。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四、2013年工作打算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全面实施黄蓝战略、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一年。适应新的形势任务,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三个至上”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一工作主题,继续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开展“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努力实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提高队伍素质能力四大目标

  一是更加有力地服务工作大局,以服务树公信。充分发挥司法工作终结纠纷、化解矛盾功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实效,为黄蓝国家战略实施、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等全县中心工作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二是更加积极地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以利民赢公信。妥善审理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在推进信访案件终结、破解执行难题等方面下大力气,回应群众的新需求、新期盼。创新发展便民诉讼措施,完善巡回审判、法官工作站、司法救助等工作机制,真正做到司法为了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三是更加扎实地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公正立公信。紧紧抓住审判管理这一关键,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探索建立案件实体质量管理机制,使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更加有效地提升队伍素质,以形象保公信。巩固“法院文化建设年”活动成果,丰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内容,大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切实提高干警履行审判职责的能力。完善廉政教育和权力监督长效机制,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树立法官良好形象。

  五是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以监督促公信。扎实做好代表联络工作,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完善办理和反馈制度。深入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所作决议,凝心聚力,敢于担当,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和谐新利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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